【灵修】神圣的共和国(申24-26章)

王怡

这几章,描绘了一个神权国家的雏形。虽然这个国家还没有疆土,但在得地为业之前,耶和华的律例、典章,已将一种充满和平的秩序,一种充满怜悯的公义,赐给了圣约子民的共同体。

这也是对利未记19章的细细展开。按着今天的术语说,民法、刑法和战争法都已赐下。私人生活(婚姻是这一生活的焦点)和公共生活
(城门口的判案是这一生活的焦点),都根源于以圣殿为中心的献祭制度。就像中国人(或当时的迦南人)买房子要看风水,结婚要选祭日,出行要占卜,出殡要烧纸钱一样,古典社会的特征,就是日常生活中的一切,都是宗教生活的呈现和展开。人们的生活,要么是敬拜的一部分,要么是亵渎的一部分。

当一个族群的公共制度(统治、战争和司法),也都是宗教生活的呈现和展开,一切日常生活的条例,都必须依循那更高级的神圣律法时,就是一种神权政治。

亚当夏娃的堕落,就是被诱惑而使生活(私人生活和公共生活)的一部分,摆脱对更高级的神圣律法(耶和华如此说)的约束,而公开将受造之人的理性,树立为一种独立来源的权威。

换言之,罪的结果,就是神权国家的消失。而救赎的目的,就是在一群被拯救的子民中,恢复神权的统治。

以色列人离开埃及后,在一个与世隔绝的三不管地带,以一种“非国家”的形态存在了四十年,也被神集训了四十年。现在,耶和华要打发他们去征服迦南。目的是在这一小群人中,重建一个神权国家,作为那将要临到全地的、神的国度的一个雏形、样板和试验。但这一实验的目的,仍然是要显明以色列的失败,如同亚当背约一样,以色列也注定要反复背约——他们却如亚当背约,在境内向我行事诡诈(何6:7)。

因为以色列仍是亚当的后代,罪人的后代一定是罪人,全然败坏的罪人生不出义人来。凡从夏娃所生的,都在母亲的腹中就有了罪。但耶和华应许说,“女人的后裔”必要打败魔鬼(创3:15)。因此,这一神权国家的尝试,是为着预备那一位全然公义的救主,甘愿俯身,成为罪人的后代。

现代人反对神权政治,其实第一,他们反对的是以各种偶像为神的神权政治;第二,无论现代人如何反对神权政治,现代国家在本质上仍然是这种或那种拜偶像的神权政治,包括无神论的神权政治。

然而,真正的神权国家,就是圣经所启示的、以耶和华为神的神权国家,是人类共同体和人类历史的最高形态,是最完美的、上帝创造和救赎的目的,就是使“世上的国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国;他要作王,直到永永远远(启11:15)”。

只是,在基督再来之前,肮脏的罪人难以承受这么美好的制度。所以,之前耶和华藉着摩西预言说,将来以色列人一定会抛开耶和华,为自己立一位王,就像万族一样(申17:14)。耶和华将藉着这些失败的王 ——摩西说王不可为自己增添马匹,但有一天所罗门将炫耀自己从埃及所得的马匹;摩西说王不可为自己多立妃嫔,但后来扫罗、大卫和所罗门,都将为自己立妃选嫔)——来为选民预备一位永远坐在宝座上的君王。

所以,申命记所描述的圣民共同体,可以称为一个“神圣的共和国”。从摩西到约书亚,虽然他们是耶和华所选立的领袖,但他们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称号或职分,不是国王,也不是总统、国家主席或凯撒。这个神权国家,是一个以耶和华为神的、没有人间的国王的神圣的共和国,也是一个以耶和华的律法为国王(如清教徒时代所说的“法律为王”)、而不以个人为国王的神圣的法治国。这是一个美好而短暂的时代。是对未来的新天新地的“基督国”的预表和尝鲜版。

在《路得记》中,我们可以看见一副大致符合申命记的现实图画。路得在田间拾麦穗,反映了耶和华对财产权的限制(因着怜悯和公义, 24:19-22)。在《悲惨世界》中,冉阿让因饥饿偷了一块面包,坐了19 年苦役。假设他生活在路得记的时代,他的行为甚至根本不会被上帝视为偷窃,因为他可以在穷饿潦倒时进入任何人的葡萄园或田地中吃得饱足(23:24-25)。而多年来,北逃的朝鲜人前赴后继地在北京的外国使馆 “闯馆”,寻求庇护;失败后被中国政府遣返。而这一庇护难民、不遣返本国的作法,正是来自申命记对逃跑奴隶的保护(23:15-16)。另外,波阿斯在城门口问那至近的亲属,要他娶族兄以利米勒的遗孀路得。那人不愿,就当众脱下鞋来,拒绝娶弟兄的遗孀为妻,为他立后。于是波阿斯才娶了路得,成为耶稣肉身的祖先。这正是申命记25章的一个活生生的实例(25:10)。

主啊,求你赐给我们对一个公义、怜悯的神权国家的盼望,就是对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成就、将来必要降临的基督国的盼望。求你使我们带着这个热烈的盼望,生活在一个以罪人为上帝、以欲望为法律的世代中,好叫我们知道,除了你,没有人是我们的王。除了你的律法,没有人可以自行立法。亲爱的基督啊,求你使我们看见古往今来,罪人在私人生活和公共生活中的全面失败。除了你的十字架,我们没有任何其他得救的道路,也没有一丝一毫变法维新的指望。

王怡牧师

201802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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