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以福音为耻:评电影《全能者埃文》

王怡

福音(Gospel)的中文意思,就是“好消息”。每一种信仰、主义,乃至一项新产品,都在宣讲自己的“好消息”。譬如电线杆上,总是贴着“不孕症患者的福音”。在东方,至少有两个民族的祖先,都曾是不孕症患者。一个是以色列,《创世记》记载,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不能生育,她九十岁时,耶和华神借着天使向他们显现,说“明年这时节”,撒拉必生儿子以撒。使你们的后裔就如海边的沙,多得不可胜数。

另一个不孕症患者是周人的先祖姜嫄,《诗经·生民》记载,姜嫄向上帝求告,而后感孕生下后稷。诗中说上帝保守母子平安,后稷也诸事顺利,成为汉人的源头。他和亚伯拉罕一样献上燔祭。“其香始升,上帝居歆”。就如挪亚在洪水之后走出方舟,为上帝筑坛献祭。《创世记》说,“耶和华闻那馨香之气”,就定意不再因人的罪而咒诅大地。《生民》篇末尾也说,“胡臭亶时?后稷肇祀,庶无罪悔,以迄于今”。这两个患上不孕症的民族,他们献祭、悔罪和感恩,然后生养众多,遍满地面。都从那一缕馨香之气开始。只是到今天,很多人却以为是从电线杆开始的。

这个过场,暂且打住。今年的美国电影《全能者埃文》,也译作《冒牌天神 2》,虽是喜剧,却和几年前讥讽上帝的第一集,有令人惊诧的差异。在圣经中,“耶和华”是上帝与希伯来民族立约的名字,等于“I AM WHO I AM”的意思。你大可理解为一个笔名。若上帝从不曾以“立约”的方式进入历史,就不会有此笔名。因此在上帝与以色列立约之前,旧约中多称这位上帝为“至高神”或“全能神”(God Almighty)。这也是差不多是地上各族曾经共有的一个信仰记忆。这部电影则以主人公埃文的名字,替代上帝,变成了《Evan Almighty》。

埃文是一位新闻主播,他以“改变世界”为竞选纲目,成了国会议员。来到华盛顿的头一晚,他和妻子分别在床边祷告。妻子说,希望我们一家变得更亲密。

丈夫说,希望上帝帮助我改变世界。第二天,上帝以黑人形象向埃文显现,就像在旧约中向亚伯拉罕显现一样。上帝说,你要告诉世界,洪水要来了,你要放下国会里的一切议案,在你家附近造一艘方舟。

原来是一个“挪亚方舟”的信心寓言。怎么可能,在 21 世纪的华盛顿,西装革履的国会议员,宣称大洪水要来?恰恰是这一语境错置的荒诞感,使一个创世记的现代版,给后现代的观众带来冲击。反过来想,若在挪亚的时代,就有电视台,也有电线杆。你在那里造方舟,警醒世人。你前面是一排摄像头和麦克风,想象当天晚上的新闻联播:

“本台消息,挪亚先生仍在继续他的事业。据气象局报告,未来一年内不可能有洪水天气。有知情人士披露,挪亚的妻子的父亲,在童年时曾患过精神疾病。今天,市政府向挪亚先生递交了限期拆除违章建筑的通知,尽管旅游局说,参观傻瓜挪亚的工地,已成为最具成长性的旅游新景点。但市长史密斯仍然表示,挪亚一家的行为,已严重影响了本市构建和谐社会的努力”。

大家安居乐业,你敢象施洗者约翰一样,说末世就要来了。大家相信科学,你敢象《诗经》一样,诵读“其香始升,上帝居歆”。大家认定这个世界没有普适价值,你敢象孙海英一样,说“我认为同性恋是一种罪”?埃文想,这铁定要毁掉他的政治生涯,他就像旧约中那个先知约拿一样,三番五次躲避这个倒霉的差事。但他的胡子却刮了又长,越来越长,形象越发酷似那个 600 岁的挪亚。他妻子带上几个孩子,也离开了这个从远古走出来的,“已被这个世界淘汰了”的人。

上帝在加拿大的一家餐馆,以侍应生的形象向埃文的妻子显现,说出了这部喜剧中最深邃的台词:“当你祷告要改变世界时,你想上帝是直接把世界改变了呢,还是给你一个机会,让你参与这世界的改变?当你祷告让你的家人更亲密,你想上帝是直接就让你们更亲密呢,还是给你一个机会,使你们可以变得更亲密?”
所有动物成双结对,聚集在埃文的工地上。所有邻居站在下面嘲笑。埃文的妻儿也回来了。他们站在方舟上,活在这个时代,却又脱离了这时代对于他们的种种定义。他们相信一个福音,就不以为耻。尽管看起来那么落伍、愚昧和迷信。不过到最后一刻,他妻子还是有些动摇,说“也许洪水只是一个比喻,并不是真有洪水要来”。这一招在圣经解释学上,被称之“灵意解经”。于丹女士讲《论语》,差不多也是这一路线。但埃文的信心已足够强大,看见一朵小云,就相信风雨一定要来。最后,一座政治舞弊的豆腐渣大坝,因一场小雨坍塌了。水灾呼啸而来,埃文的方舟救了在场的人,洪水一直把它冲到了国会山。

海报上,埃文和动物们站在方舟船头,背后是林肯纪念堂、国会山和华盛顿纪念碑。信仰主题与隐约的政治批判,躲在一堆笑料背后。就如九十岁的撒拉第一次听见怀孕生子的事,心里暗笑,却不承认,说我没有笑。那一位说,“不然,你实在笑了”。

看这电影的人也笑了。因为不信,因为感恩,有各样的笑。短短几年,亵渎信仰的主流商业大片,在续集中一反常态地承载了福音派信仰的内涵。难怪香港的教会要大力推荐信徒去观摩。所谓福音派,是指那些相信《圣经》的权威性、并立志传扬福音的基督徒。在美国约有七千万人。尤其集中在被称为“圣经带”的美国中南部各州。那里的人道德保守、婚姻稳定,与纽约和洛杉矶为代表的自由主义文化格格不入,却活得津津有味。我曾去位于“圣经带”上的德州米德兰,小布什夫妇的故乡。在那里,97%的人周日和周三都上教堂,人人出门带着圣经,10 万人的小城,几乎没有恶性刑事案件,离婚率全美最低。最近三十年间,从70 年代的卡特开始,到 80 年代的里根,90 年代的老布什,尤其到 2000 年代的小布什,福音派信仰在美国,从被人嘲笑、被主流文化排斥,逐渐重新对社会文化产生影响力。看这部电影,也可一窥当美国社会福音与文化的张力。

这是一个与“叶龙好龙”刚好相反的故事。只是这世上,永远有不相信《圣经》的基督徒,不相信《论语》的儒家,不相信《金刚经》的佛教徒,或不相信《共产主义宣言》的党委书记。人人都宣称一种“福音”,却很难不以这福音为耻。

这世上其实只有三种人,一种人没有盼望,另外两种,都活在自己的盼望里。但当那盼望的真来到时,其中的一种撒腿就跑。最后的一种,就如马丁·路德,他说,“哪怕今天就是世界末日,我也要出去,亲自种下一棵小树苗”。

2007-9-4

——摘自《我有平安如江河:电影中的救赎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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