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人一本忏悔录:评电影《赎罪》

王怡

英国作家伊恩·麦克尤恩的小说,去年拍了同名电影,好评如潮。

电影分成两截,前面有简·奥斯丁的风格,一个哥特式英国庄园的故事,塞西莉娅小姐和管家的儿子罗比的爱情,很老套、很英国。我不太喜欢那种黑黢黢的侦探小说笔法。迷人,但格局小巧。最要命的是那种斯文,给生命中要对付的苦难与罪愆,都蒙上一层“人性的、太人性的”面纱。有时构成一种张力,但至少在这部片子里,却是一种削弱。

后半截,从军的罗比把故事带进了二战的宏伟叙事,影片也转为好莱坞的叙述风格。罗比死在在敦刻尔克大撤退的最后一夜,导演用一个 6 分钟的长镜头,来铺陈大撤退的乱象。爱情和整个世界一起溃败,几个月后,塞西莉娅护士在一家战地医院,被洪水吞没。

到此为止,这只是无数令人伤感的倾城之恋,信手拈来的一出。但整部影片,其实是塞西莉娅的妹妹布里奥妮的忏悔录。滴答的打字机声从头到尾,非要刺破你的耳膜。结果不是造化弄人,是布里奥妮一手促成了这一悲剧。13 岁少女的怀疑、想象、骄傲、嫉妒和恐惧,在那个夏夜的庭院,将一对恋人活活撕开。

塞西莉娅与罗比彼此倾慕,却执拗着很少说话。那个下午,他们在水池旁口角,罗比扯掉古老花瓶的一支耳,掉入水中。塞西莉娅赌气地脱掉衣服,跳入水池。罗比转过脸去,双手握紧,攥到发白。这一幕,布里奥妮透过玻璃窗,远远地看见了。文学的想象力配合 13 岁的世界观,使她认定罗比是一个色情狂,正在欺负她姐姐。接下来误解逐步加深,直到布里奥妮在晚宴前的图书室,撞见姐姐和罗比倾吐爱慕,肌肤相接。

碰巧,当夜庄园发生了一桩强奸少女案。布里奥妮瞅见了逃跑者的背影,她向全家宣告,我知道是罗比。警长有两个很专业的提问,“你知道还是你看见”?她说,我看见。警长再问,“是否就像现在看见我一样”?小姑娘坚定地说,是的。

身着礼服的罗比带着羞辱,被拖入警车,后被送往欧洲战场。塞西莉娅也与全家断绝往来,成了战地护士。五年后,他俩客死异乡。布里奥妮 18 岁了,也成了护士,她看着一个法国士兵如何在她面前死去,开始意识到自己的罪错,在夜里撰写了第一部小说《赎罪》。直到 74 岁,长达一生的悔恨走到尽头。布里奥妮出版了最后一部小说,就是这本修改了 56 年的《赎罪》。

忏悔的议题,是很难在中文世界里遇见的。有人一辈子造孽,晚上睡得最香。有人犯下一个错,一生追悔不及。影片有一个镜头,护士布里奥妮反复洗自己的手,彷佛永远洗不干净。人会找各种缘由开释自己,但当布里奥妮在教堂,听见牧师在婚姻誓词前,对新郎新娘说,人若作假见证,上帝必不祝福他们的婚姻。她从此独身一人,写了一辈子小说,一辈子忏悔录。

在战地医院,同伴说,你一定有个隐秘的情人。布里奥妮说,我从未恋爱过。难道你从没喜欢过一个人吗——有的,我 13 岁时喜欢一个哥哥,我故意跳到河里看他是否来救我,结果他救我之后,就转身走了。

这个人就是罗比。布里奥妮对他的诬告,其中埋伏着她要用尽一生才能看清的情感,和其中怨恨的暗流。

所以这部电影不是关于浪漫爱情,而是关于无力自拔的痛苦,和自我赎罪的不可能。最打动人的段落,是布里奥妮鼓起勇气去向姐姐道歉,正好遇见罗比和姐姐在一起。罗比严厉地说,永远不会原谅她。这段落拍得恍若隔世,接着老年布里奥妮在访谈中,说出了他们死亡的真相。她说,这一幕是我虚构的,其实我从来没有机会向他们道歉。我的姐姐一生和她最爱的人在一起,只有图书室里的十几分钟,和战地相逢的半个小时。

如果忏悔的对象是人,他不在了,你活着,就一直活在深渊里。因为你再也没有机会。这就是影片留给人的仰天长叹。我若是布里奥妮,我还有无可能,没有屈辱、没有愧疚地,光明而自由地过我的余生呢?或者说,他们的死,就等于对我良心的死刑判决?

有人说,中国人缺乏忏悔意识,是因为忏悔的对象只能是无限者,而不可能是有限者。在英文中,“atonement”的意思,是上帝与罪人之间的和解。到底是“造化弄人”,还是人在弄人?人的确要对自己的行为和心思负责,但塞西莉娅和罗比的结局,若在终极的意义上,是由布里奥妮的错误决定的。那么布里奥妮就绝无赎罪的可能。她但有良知,她的一生只可能是地狱。可是,这样的宇宙人生,实在不是人的一条性命,可以担负得起的。

当年奥古斯丁说到忏悔(confession)时,是指一个公开的认信和宣告。是一个类似法庭审判的场景。第一是有审判者,他倾听、问责,并施恩赦免;二要有场景的透明性,在任何有限者、包括受害人面前的忏悔,都是不透明的。人可以审判人的行为,但人不知道人的心。古人说“天知地知”,天不知地不知的忏悔,就不是忏悔,也无法成为赦免的管道。第三也是公开的见证。透明是针对宇宙万物而言的,公开则针对不特定的第三人。很多人认为,一个人的忏悔是纯粹个人主义的,是独自与受害人、或独自与上帝的关系。但在奥古斯丁的观念里,若缺乏见证,就一定没有忏悔可言。所以世上没有秘密的忏悔,这也是布里奥妮必须成为作家的原因,她的忏悔需要一个陪审团,就是她的读者。

每个人的一生,都有一本帐。一人一本忏悔录。但只有这三点加起来,才构成了奥古斯丁式的《忏悔录》。人若以自己为辩护律师,那只是卢梭式的《忏悔录》。人若以自己为审判者,就是常说的“良心法庭”,那是托尔斯泰式的、或布里奥妮式的《忏悔录》。值得尊敬,却少了恩典。人若以他人为审判者呢,就是巴金式的《忏悔录》,在历史、文化、道德或数量面前的忏悔,就是常说的“道德法庭”。不但少了恩典,连公义也常被民意左右,被局势遮蔽。在巴金那里,最大的一句真话,就是“毛主席伟大,但四人帮万恶”。这是一种无法清除偶像崇拜的、自我虚构的赦免。

一个见鬼的时代,每个人的手上都沾满了血。奥古斯丁的逻辑是,“我忏悔,故我在”;犹太人的先知以赛亚,则在倾国倾城之际,仍有预言说,“你们的罪虽像朱红,必变成雪白。虽红如丹颜,必白如羊毛”。

那个 13 岁的小女孩,却用一辈子喊道:怎么可能。

2008-1-14

——摘自《我有平安如江河:电影中的救赎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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