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牧函】为什么只有教会成员才能服侍

王怡

各位亲爱的弟兄姊妹,平安。

不久前,在周三的门徒课程中,我讲到“四大信经”(及讲到小要理问答第五问)时,特别分享了三一论与教会论的关系。换言之,只有对三一上帝的认识,才能帮助我们破碎信仰的个人主义倾向,更深地渴慕和委身于基督的身体。

在神学上,大约有三种对三一上帝的认识。

一是“本体的三一论”,即强调父、子、圣灵,三位同尊同荣、同质同权,本体相同,本质相通,一而三,三而一,而为独一真神。这是对上帝的永恒的、和本体性的认识。这样的认识不断激起我们的崇拜、敬畏和仰望,并将自己安放在受造的、与上帝有绝对差别的地位上。离开了对三一上帝的认识,我们在自己的婚姻、职业和一切生活中,都永不可能追求和获得安全感。

二是“救赎的三一论”,或叫经世(economy)的三一论。在古希腊哲学中,economy一词的希腊文,是指家庭事务的筹划。但保罗在《以弗所书》(1:10,3:9)中,使用这个词来指上帝关于创造和救赎的永恒的预旨,和合本译为“安排”(要照所安排的,在日期满足的时候,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,都在基督里同归于一;又使众人都明白,这历代以来隐藏在创造万物之神里面的奥秘,是如何安排的)。换言之,中文的“经世济国”,首先指向上帝对整个宇宙的筹划,其次指向全职在家的姊妹对家庭的筹划(希望我这样说,会鼓励在家的姊妹认识到自己的工作,比家庭以外的economy更具有更优先的、神圣而永远的价值)。

因此,经世的三一论,帮助我们去认识圣父(筹划救恩)、圣子(成就救恩)、圣灵(落实救恩)在救赎历史中的不同角色和彼此的配搭。

如果说,本体的三一论,强调父、子、圣灵在本体的荣耀上的无差别;那么,经世的三一论则强调父、子、圣灵在救赎之功上的有差别的次序。圣子顺服圣父,圣灵顺服圣父和圣子。这一切是为了赐给我们救恩。

换言之,在平等的位格者之间,差别是为着爱的缘故而存在的。而这是理解婚姻、教会和国家的、必不可少的神学前提。唯有认识三一论,才能认识“神就是爱”;而唯有爱,可以迫使我们放弃个人主义。

三是“团契的三一论”,或叫内在的三一论。这是对经世的三一论的补充。父、子、圣灵在任何时候(从永远到永远),都是合一的,和相通的。圣父筹划救恩,并不代表圣子和圣灵与之无关。圣子成就救恩,圣灵落实救恩,也是如此。实际上,三一上帝的存在是互相渗透、相互交融的,上帝本身,就是宇宙中第一个爱的团契。离开了对“团契的三一论”的认识,经世的三一论就容易走向割裂三一上帝的合一和永恒预旨的时代论。爱的差别和次序,就不能回到爱的团契的本质上。

这三种对三一论的认识,将塑造我们对福音的认识,也更新我们对教会的委身。信仰,在本质就是团契的。从来没有一种个人主义的、和超历史的信仰。成为一个基督徒的意思,就是信仰那一位、既是超越的又是历史中的三一上帝。而这在本质上,就意味着因信而进入救赎历史中的、有差别和次序的、圣而公之团契。

因此,我必须说,“信耶稣,就是建立你个人与耶稣的生命关系”,这是一个完全违背圣经的、错误却很流行的教导。

在过去几年,和过去几个月,我遇见好些希望转会的信徒,或希望在教会服侍的信徒。有一位说,他很希望来我们教会作同工。有一位说,他很希望来我们教会读神学院。还有一位,想来全职服侍。也有一位,不愿委身教会,但愿意在诗班服侍。还有一些弟兄姊妹,说,我能不能又转会,又仍然在其他教会查经,聚会,或参与服侍。

我告诉他们,教会的《治会章程》要求,只有教会成员才能参与服侍。公开的服侍(不是指私人的祷告、敬拜和探访),必须顺服在地方教会的差派和监督之下。所以我强烈地建议他们,首先成为一位会友,在一群不怎么样的神的儿女中间学习降卑,经历试验,好叫服侍的感动和呼召,可以显明在人前。

有些弟兄姊妹不太理解。他们会用一种很流行的口气,说,都是教会嘛,都是服侍主嘛。都是敬拜嘛。然而,服侍一定是团契的行为,崇拜一定是教会身体的联合行动。真实的服侍,一定是在相同的认信、委身和舍己之下才得以成全。你必须要经历与弟兄姊妹在基督里的彼此搭配,顺服的功课,舍己的操练,在不完美的肢体关系中,凭信心领受三一上帝的团契的应许。在这一切之前,你所服侍的,只不过是自己的恩赐。在这一切之后,你所服侍的,才是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基督。

婚姻和教会,是对个人主义信仰的最大、最深入的破碎。很多同工都曾说过,发现在教会服侍,比在公司上班难多了。就是这个原因。因为在你和公司同事之间,没有三一论。但在你和肢体、同工之间,有三一论。难在哪里,出路就在哪里。

为什么只有教会成员才能服侍。因为这是圣约中的服侍的起点,是一个单独的基督徒进入敬拜的起点。非信徒和非会友,不应在地方教会中从事公开的服侍。因为他们尚未在恩典中显明他们越过了这一起点。

最后,让我继续引用“健康教会九标志”事工的一篇问答,对这个问题,他们给予了七个诚恳而切实的回答:

很多教会努力采取一种邀请人的热心姿态,允许非基督徒和尚未成为教会成员的基督徒在教会里公开服侍。值得肯定的是,福音的拓展是他们这样做的一个良好动机。然而纵览全局,情况又是怎样的呢?我们相信公开的服侍行动——比如儿童托管、教导儿童、带领诗歌、教导成人主日学和带领小组——这些都应留给教会成员去做。为什么呢?

第一、公开的服侍行为,通常来说是代表了“教会”。当一个人在会众面前弹奏音乐,或带小孩子进入托管中心,大部分人都会把这人和教会即基督的身体联系在一起。大部分人是根据他们对这些人的认识,来对这间教会作出认识和判断。

第二、代表“教会”的这些人也是代表基督。所以耶稣对逼迫基督徒的扫罗说话时,不是说他在逼迫“教会”或“基督徒”,而是说他是在逼迫“我”。(徒9:4)
第三、因此公开的服侍行动,是一种信托,并不是一种权利,也不是福音拓展的手段。不管一个人去一间教会聚会了多长时间,他都无权必然可以公开服侍。新约圣经没有一处地方讲到,神或主耶稣使用一个非基督徒来代表他。基督施恩呼召所有罪人,但他只与悔改的人打成一片,与他们同住(“无论在哪里,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【与基督有一致的身份,与基督身体有一致的认同】,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【基督的同在】。”(太18:20)
第四、把公开的服侍只留给教会成员,这将起到保护教会和基督声誉的作用。容许那些不顺服教会、或游离于教会以外的个人公开与教会等同起来,就是容许不向教会负责的人,去向旁观者讲述基督是怎样一位神。教会有责任教导世人,让他们知道基督满有恩典慈爱;但教会也有责任教导世人,基督是圣洁的,他呼吁罪人悔改,归入他和他的教会。所以教会应当小心,不可容许虚假认信和假冒为善的人公开代表教会和基督(另参见哥林多后书6:14-7:1)
第五、事实上,这也有助于教会向非信徒做福音拓展的工作。让神的灵感动他们的,使一个非信徒不得不服在基督名下的,正是教会圣洁的特点。(如太5:10-16)
第六、这一公开的差别,也公开地教导非信徒,神呼吁他们悔改,然而神特别、拯救的爱的团契,有里外之分,有看得见的圣约的界限。再说一次,基督满有恩典慈爱,但他的福音直面人类,催逼每个来聚会的人做出一个决定:“不与我相合的,就是敌我的。“(太12:30)
第七、它有助于打消一种当挂名基督徒的风气——挂名的基督徒,就是那些不愿意向基督的身体负责的基督徒。强烈要求服侍,却不同时强烈要求向教会负责的基督徒,会变得很生气,会去别的地方。是的,其他教会可能会满足这些人的条件,接受他们;但我们每一个人,始终要为着我们自己所委身的教会,而不是为着基督身体的其他部分向神忠心。

愿与你们在服侍中进入三一上帝的团契的仆人王怡

201309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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